重归伊甸园



(一)   李群



李群到家的时候已经很晚。累得吃不消,立即跳上沙发,然后便动都不想动了。



面前是落地长窗,几乎占了整个墙,把曼哈顿上城的夜景一丝不苟地呈现出来,赏心悦目。这恐怕是自己家的唯一亮点,非常迷人。有时候特地加班到很晚,就为了进家门的时候能够一眼看到满目灿烂无比的万点灯光,享受这一刹那的兴奋。



长窗右角,显眼的地方立着一座巨大的天文望远镜。李群是单身,没有女朋友,晚上没什么娱乐。除了电脑里数以千计的黄片之外,就得靠这架望远镜。一般放大二十倍,可以把几个街区所有开着窗帘的人家看个通透。长期不离不弃的跟踪下来,哪几家的女人比较好看,哪几家的故事比较抓人,李群已经大约有了了解。这东西其实是很上瘾的,仿佛看连续剧一样,一集也不想错过。



躺得差不多了之后,李群伸了个懒腰,直起身子,挪到望远镜旁边,顺手抄起昨晚没喝完的半瓶啤酒,开始每天必修课 -- 偷窥。现在大约半夜1点,看点应该是前面白楼,十层左二的芭比姑娘。这是李群给起的代号,因为那女生长的跟芭比娃娃很像,金发碧眼,皮肤雪白,很年轻,身材丰满完美。最可爱的是喜欢裸睡,而且经常不盖被子,也想不起关窗帘这种事情。所以整个玉体都让人看得清清楚楚,没有任何遮掩。外国人就是那么开放。李群有时候怀疑芭比娃娃可能知道别人在看她,所以故意秀出来的。呵呵,反正一个愿秀,一个愿看,皆大欢喜。今天却不知怎么的,李群总是有点心神不宁,看了一会儿裸女在床上曼妙姿态,没有什么感觉。平时这可是最强当的节目,每每定能搞得他血脉喷张,有时候还忍不住要打个什么的。然而这会儿,竟然没有丝毫的欣赏性趣,真是奇了。



没劲,李群只能漫无目的的在附近大街小巷里扫来扫去,倒给他瞧出些问题。前面横马路边停着一辆福特,怎么看怎么就有蹊跷。车灯没有开,黑黑的躲在暗影里,但从尾气上可以知道车没有熄火。驾驶座上好像还静静地坐着一个人。这大半夜的,守在那里作什么?可疑。李群凝视许久,车子就是没动静,所以又无聊起来。难不成今天真的没节目?



忽见远处斜上方,漆黑的天空里有一颗贼亮贼亮的星星。自从购置这架天文望远镜以来,还从来没有用于天文研究,择日不如撞日,就来观察一下吧。纽约由于空气污染,天上总是有一层云霾罩着,平时是看不见星空的。今晚估计上去是特别的晴朗,终于有那么一颗力透重围,显现了出来,李群觉着还是要看一看,人家星星这么辛苦卖力,这点面子总是得给的,况且自己也实在无聊。



可是对着星星观察半天,除了个亮字之外其它没有看点。一拍脑袋,暗笑自己笨,这是天文望远镜,最大可以放到六十倍。平时只用二十,那是看人。要看星星,怎么也得用足倍数。于是左调右弄,终于搞好,再看的时候,星星已经变成月亮大小,远远地挂在那里,煞是好看。一束清冷的白光透过镜头照在身上,似乎格外舒坦,简直美不胜收。看着看着,李群不禁呆住了,近乎着迷一样,动也不想动。



。。。  。。。



一股强烈的焦味从脚底下浮上来,把他呛了一口,紧接着便有火焰从脚上燎起来。瞬间的功夫,已经变得极其猛烈,窜遍全身。这时,李群再也站不住了,就听见自己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,便直向后倒下去。



(二)   张阿大



 



张阿大静静地坐在车子里。守株待兔也不是一次两次了,但今天不知道为啥,有点神不守舍,静不下心来。百无聊赖之际,只能时不时地扭扭脖子,伸伸腿,活动活动,防止自己睡着。这才发现,旁边公寓楼里有人在偷窥。心里暗叫一声好险。等会儿一定要绕道对面房子后头,才能动手。否则说不定给那个偷窥的看见,落下目击证人就不好办了。



一个学生模样的黑人,塞着耳机,低头走路,擦着车的右边而过。阿大连看都不用看就知道目标来了。这里一大块都是公寓区,又是半夜,街上除了他等的正主,其他人是不会在这种时间,这个地方出现的。阿大不动声色,等小黑人走过一个街区,才慢慢的开动他的福特,远远尾随。按刚刚想好的,绕过一个角之后再动手。



杀人是阿大的第二职业,用于贴补贴补家里。他也很在行,平时都手不抖,心不跳,跟吃饭没什么两样。况且这小黑人,个子不高,身材瘦弱,就算出什么岔子,目测上去,自己徒手也能料理七个八个的,没问题。然而就是这么一件十拿九稳的事情,今天做起来,一直觉得别扭。好像有点下不去手,又好像非常非常地害怕。不知道是什么古怪。



车拐弯之后,看见小黑已经停下,莫名其妙的呆呆站在街当心,仰脸看天,很专注的样子,一动不动。阿大不由自主地顺着他的眼光望去,一团黑漆漆的什么也没有。心里暗骂,你个快死的人了还在那里故弄玄虚吓唬我,真是活得不耐烦了。一生气,下手就不留情,于是猛踩油门,直冲过去。



“扑”的一声,小黑人被撞得直飞出去,像一团果冻似的贴在路边树上,血肉模糊,过了好一会儿,然后才慢慢的滑下来。



死人是很难看的,特别是像这样给撞得粉碎的人更加恶心。不过出于职业道德,阿大还是勉为其难,下车查看一下。拿了人家的钱,应该讲个质量保证,所以得拍几张照,作为证明。其实人都成肉糊了,根本看不太出来脸长得什么样。拍照在这里只能算走走形式了。三两下拍好,转身刚要回车上,猛听背后有一个人轻轻说了一句:“我已经死了。”阿大吓了一跳,全身的汗毛都直立起来,赶紧急蹦两步,拔手枪,同时转身,瞄准。整个动作在电光火石之间一气呵成。



街上还是静悄悄的,除了那个肉团之外,什么也没有。阿大心里更加害怕。刚才的话那么清晰,那么平静,绝对不可能是肉团发出的。这不是见了鬼还是什么?他虽然向来胆大,从不信邪,但现在也由不得不信。不敢久留,立即飞奔到车上,开足马力急急逃走。



。。。  。。。



等回到家的时候,已经是凌晨5点。杀人之后的扫尾工作很费时间。主要是车子要仔细清理,不能留下任何痕迹,再加上刚才给鬼吓着了,有些心不在焉,动作就更慢了。不过还好,妻子和女儿都还睡着 。自己现在躺下来,能有三个小时睡眠,上班应该没问题。



阿大先到女儿房间里,帮她掖了掖被角。然后才恋恋不舍的退出来,倒在妻子身边。妻子打呼打得很响,阿大早已经习惯,卷起被子,翻身朝另一边,便沉沉的睡去。



就在快睡着的时候,忽听背后的妻子,轻轻地说了一句:“我已经死了。”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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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   张小花



 



张小花趴在床上,姿势不太舒服,但懒得动,思绪则禁不住地乱走:



“早晨爸爸有点不对劲。好像很讨厌妈妈,不敢接近她。每次两个人稍微靠近,爸爸就像躲着蛇一样的闪开,感觉他还很害怕似的。难道他们婚姻出现问题了吗?平时从来没有看见过他们吵架,可能这就是问题。有人说不吵架的夫妻很难长久。也许是真的。他们说不定会离婚,要真是那样,不知道会把我判给谁。我喜欢爸爸,不过听说好象大多数离婚案,孩子都是给妈妈带的。要真那样,我该怎么办呢?



爸爸今天对我也挺奇怪的,用一种特别的眼光看我。问他怎么了,他说喜欢看我不发声音的样子,很可爱。弄得我不太明白。反正我觉得我们家要有大变化了,但愿他们不要离,我可不想整天跟妈妈呆在一起。今天已经二十号,圣诞节就在眼前,他们要分,最好等过了节再说,至少先得把礼物给了,我到美国还没过过一次像样的节呢。哼,不买礼物也不要紧,反正我现在会赚钱了,自己给自己买,不靠你们。



唉,学校里也不开心,也许因为老是阴天的缘故。真的都好多天没看见太阳了。到中午又得了一种怪病,身上好像要烧起来一样,烫得不得了。医务室量体温,没有发烧。下午更加不得了,连桌子椅子都开始发烫。同学们好好的坐着,我却像坐在烤箱上似的,难受得不行。用成语形容的话,应该是如坐针毡。史蒂芬老师对我真好。看我不舒服,特地陪我到社区医院检查。还好有她,跟护士说了一大段,最后竟然让我不用排队就见医生,真不错。



不过那医生很不怎么样。姓赵,应该是个中国人,但满口英语,还加杂那种学术词,我听都听不懂。还有就是,这个人怪怪的。给我检查的时候,离我那么近,喘着粗气,好象在闻我身上的味道,真受不了。小学屠杀案之后,妈妈就老说美国精神病的太多,我看这个医生就是,也不知道他身上有没有带枪。



反正查来查去,说我一切正常,看不出有什么病。不是说西医很灵光的吗。我看实在很没用。 我整个人都跟在沸水里煮一样难受,他们还硬说我没事,难道我是装出来的吗。真气人。现在好了,一粒药都没的吃,只能干受苦。而且病情有恶化,不但很热很热,周围的东西都开始黯淡下去,就算灯大开着也感觉很暗,看不见东西。唉,病得这样没有人知道。”



背上的老头闷哼两声,打断了小花的思路。她转头看看老头边喘粗气边下床的样子,觉得他有些可怜,辛辛苦苦攒了三百块钱,几分钟就全交给自己,太不合算。男人天性里就有弱点,怪不得别人。



想着想着,眼皮耷拉了一下,引出阵阵倦意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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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   赵德



赵德又添了一根木柴在火堆上。阵风吹过,引得嗞嗞火星,夹着浓重的焦味扑面而来,把他呛着了,不住咳嗽。倒惹得旁边一个穿白衣服的人呵呵笑起来。



赵德白了他一眼,一时想不起这个人是谁,怎么会和他一起吃烧烤的。周围灰蒙蒙一片,也不清楚到底是野外还是自家的后院,只知道天气阴暗潮湿,还特别特别的热,再加上坐在火堆旁边,汗如雨下,热得简直受不了,想要擦汗却一时找不到手帕毛巾什么的,只能敖着。



“喂,赵医生,”白衣人发话了,“别愣着,差不多该熄火了。我看已经达到外焦里嫩的效果了。”这个赵德也知道,回想起来好象身边应该放着一桶水,灭火用的。转身去拿时才发现桶是有,里面却空的,没有水,这下倒是麻烦了,怎么熄火呢,一时有点束手无策。正在犹豫不定的时候,白衣人已经不耐烦了,叫道:“唉,你有没有水啊?”赵德摇摇头,“没有。”心里还在奇怪,刚才明明接了一满桶,怎么没了?难道天太热,把水蒸没了?



不管怎样,现在已经没办法,只能迅速把肉割下来,否则等烤焦了就不好吃了。赵德虽然是内科医生,外科的东西也学过,快速割肉那是驾轻就熟的。右手刀,左手叉,一刀刀下去,非常敏捷,肉也割得干净整齐没有什么零碎,不自觉地有点得意起来,瞟了一眼白衣人,见他很专注地看着,脸上似笑非笑。



忽然刀迟顿了一下,好象碰到了什么东西,想来应该是骨头,赵德也没往心里去,刀锋自自然然地沿着骨头行走,索索地把肉剔掉。只是这根骨头长得古怪,弯七竖八,沟沟坎坎,费了半天劲才剔出一点形状。仔细看时,原来是一排牙齿。而且火光映照下,有一颗牙还在烁烁放光。



金牙!



动物是不可能镶金牙的,这是人,烤的是人!赵德就觉得自己背上的汗毛根根竖直,一丝凉意透进心口,忍不住大叫,猛地从办公桌上蹦起来,“嘭”的一声把台灯撞飞,碎了一地。



他摸了摸头,虽然很痛,心里却止不住地高兴。原来自己上班的时候睡觉,做了个怪梦,真是谢天谢地。赶快跑到洗手间,拿水泼在脸上,冰凉的一刺激,清醒不少,才慢慢缓过来。对着镜子长长嘘了一口气。自己大半辈子都投入在治病救人上,从不做一件亏心事,没来由的做这么个梦,确是太吓人了。



张阿大正在旁边打扫厕所,看出赵德神情紧张,便凑上来问:“赵医生,你没事吧?”



 



赵德勉强笑了一下,没回答。



 



阿大倒是很热情:“您上班累,要不我给您泡杯茶?我一个亲戚刚从福州捎来的铁观音,您尝尝?”他一向崇拜医生这个治病救人的行当,比自己靠杀人挣外快不知道要高尚多少倍,所以对赵德非常尊敬。



 



赵德有点不愿拂他的意:“那麻烦您了,多谢多谢。”



 



“唉,赵医生,咱谁跟谁啊,不麻烦不麻烦。”忙不迭地去取茶叶。



 



赵德回身又洗了一把脸,想起昨天看过的一个病人,女中学生,名字叫张小花,查不出什么病,但她身上的确是有一股焦味,跟梦里的一模一样,倒是满蹊跷的。



抬头看着镜子里自己花白的头发,岁月如梭,不禁有些叹息,苦笑起来,露出一颗闪闪的金牙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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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五)  白衣人



阿大兴冲冲地去取茶叶。今天非常高兴。早晨起来就再没听到什么“我已经死了”之类的鬼话。都闹了整整一天一夜,鬼话终于停下,一切变得那么宁静安详。所以他走起路来步履也轻快了不少。



走着走着,他渐渐感到周围开始发生某种变化。窗外一缕缕白色的光透进来,把整条走廊都照出一种清冷的雾气,格外舒坦,简直美不胜收。他仿佛看见周围所有人都和自己一样慢慢停下来,享受这种怡人的感觉,仿佛看见时间也慢慢地停下来,伸手似乎就能够抓住。他不由自主地和大家一起走出医院,汇入到茫茫人海中去。



大街上挤满了人,而且还不断有人从旁边的楼里涌出来。虽然大家都摩肩接踵,互相压得都透不过气,但却没有一点点混乱。所有的人,所有的人,都那么宁静,那么安详,一声不发,呆呆地站在那里,仰面望天。阿大顺着大家的眼光看上去。这次他看见了,一轮白亮白亮的明月高悬在头顶,也不是很大,但几乎撑满所有的天空,也不是很耀眼,但比太阳光要强烈百倍,除了白之外,也没其他的花哨,但给人以极美极美的感受。阿大只看了一眼就完全被吸引住了,那是一种异样的舒适平和,好象全世界都可以抛在一边,唯有这种白光才是最珍贵的。



一股强烈的焦味从脚底下浮上来,把阿大呛了一口,紧接着便有火焰燎起来。瞬间的功夫,已经变得极其猛烈,窜遍全身。他听见自己周围爆发出一片凄厉的惨叫,响彻云霄。所有的人,所有的人,都开始拼命蹦跳挣扎,想要把身上的火打掉,但火势实在太猛,根本灭不掉。即便是那些还没来得及走到大街上的人,身上也同样已经着火,各自爆裂起来。窗户里喷出一条条火舌,一阵阵惨叫,与大街小巷里的火海交织在一起,一直延伸到天边,没有尽头。世界仿佛一下子进到了地狱里。



阿大还是站在那里,他被眼前的景象弄懵了,脑子里根本没有办法搞明白究竟发生了什么事,只能木然的看着周围的人一个接一个,一片接一片地倒下。火焰,黑烟,焦味,惨叫,哭嚎,充满整个大地,遮蔽整个天空。阿大心里空荡荡的,不知道应该是震惊,还是悲哀,还是愤怒。



一个穿白衣服的人默默地站在阿大旁边,审视着世界,等待着世上的人完全化为黑土。



阿大吃了一惊:“你是谁?”



白衣人没有马上回答,停顿在那里。他脸上带着清秀苍白,似笑非笑,也看不清是男是女,只觉得浑身上下都透出一种神圣的光芒。阿大忍不住脱口而出:“你是上帝吗?”



白衣人答道:“我不是上帝,但我的确创造了人类。大约两百万年前,是我把一段密码植入到一只猩猩的基因里,他从而就有了灵魂,成为地球上第一个人。现在我回来了,也是我,在今天,把地球上所有的人都烧死了。”然后他笑了笑,“只留下你。”



阿大一惊,这才看见,虽然自己衣服都烧掉了,但皮肤完好无损,这么大的火却连一点烫伤都没有:“为什么留下我?我是个杀人的人,做过很多很多坏事,是大大的恶人,为什么我不死?为什么我不下地狱?”



白衣人答道:“你到现在还没有明白吗?这和善恶是没有关系的。他们做的善事再多,照样要下地狱。你,虽然杀过很多无辜的人,但地狱的烈火烧不死你。你不能下地狱,所以就只能上天堂了。”



阿大一时没有明白:“为什么火烧不死我?”



“呵呵,这我不也不知道。不过可以告诉你,我横行宇宙十几亿年,创造过无数各种各样的人类,只有你,一个人,是烧不死的。为了你,我已经等了很久了。跟我去吧,不用担心,我带你去的地方非常美丽,比你想象中的天堂还要好上百倍。”说着牵起阿大的手,飘然而行。



阿大却突然跪倒在地,祈求到:“神啊,您那么伟大,一定有起死回生的法门,求求您,把我的女儿救活好不好?求求您了。”



白衣人想了一想:“下了地狱的人是不能再回到世上的,不过我可以从你肋骨里提取基因,帮你再造一个一模一样的女儿,怎么样?你仍然可以叫她夏娃,和以前没什么两样。”



阿大一听,愣了一下,但似乎马上又回想起了一些很久很久以前的事情。



。。。  。。。



天上的云开了,挂下一道彩虹,铺在面前。阿大跟着白衣人慢慢走了上去。直到现在,几十亿人葬身火海,这个残酷的事实终于渐渐浸入阿大的心里。他看着白衣人的背影,由衷地产生一股憎恨。杀手的本性开始显现出来。情不自禁地以职业眼光仔细观察了一下这个白衣人,他发现此人步履并不稳健,肩头更加虚浮无力,只是这件白色衣服漂浮得非常古怪,不是一般的布料,到底有什么功效现在还一时搞不清楚。。。



白衣人走在前面,似乎也感觉到了什么,脸上泛出一丝冷笑。回头说道:“哦,我忘了告诉你,宇宙里唯一那个烧不死的,下不了地狱的人,就是上帝本人。”



 



。。。  。。。



公元20121221日。上帝和魔鬼的对决开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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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全文完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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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012年12月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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